捷克共和国于2004年成为欧洲联盟成员国之一。 对欧盟公民所采用的入境规定与其它非欧盟各国游客不同,但是总是需要个人身份证。
欧盟公民
欧洲联盟公民要入境捷克共和国领土需要旅行证件或另外有效个人身份证。瑞士、挪威、冰岛及列支敦士登的公民在欧洲经济区域境内享有公民自由迁徙权,因此对他们所采用的条例如同欧盟公民般。
非欧盟公民
非欧盟外国来访者须持有自从入境捷克的日期起算的至少持六个月有效护照,并且其中一些入境者还须持有入境签证。捷克共和国对何国采用签证义务制的国家清单,请查看捷克 外交部的官方网站(www.mzv.cz)。
申根协定
捷克共和国自从2007年12月21日将加入签订申根协定的国家。此协定国家的公民在申根地区国家过境时均可无须经入境边防检查,但是仍然须随身持有旅行证件或个人身份证。





